【新冠肺炎】香港抗疫 政府嚴禁4人以上聚會 關閉戲院健身室

【新冠肺炎】香港抗疫 政府嚴禁4人以上聚會 關閉戲院健身室

由於新冠肺炎肆虐香港,政府宣布新招對抗疫情,從29日開始禁止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,因工作、維持政府功能、法庭、立法會、區議會程序、婚禮和喪禮而衍生的聚集可獲豁免。

政府在今天(28日)刊憲,訂立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群組聚集)規例》(《規例》)(第599G章)。《規例》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,為預防、抵禦、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,禁止在指明期間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。

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會在3月29日凌晨零時生效,為期14天。政府屆時可檢討並延長。任何人參加受禁群組聚集、組織受禁群組聚集,或擁有、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,均屬犯罪,最高可被判處第五級罰款(即5萬元港幣)及監禁6個月,即第599章第8條訂明的最高罰則。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,可借繳付定額罰款2000港元,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。

政府推出的防疫新招並將包括如下措施:限制食肆只能提供50%座位,關閉戲院、健身室等場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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